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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公布《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提出二十一条具体措施,促进河北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明确提出多项鼓励创新平台及企业加大仪器设备投入的资金补助措施,最高补助金额达5000万元。
《措施》从支持研发创新、壮大市场主体、促进产业化发展、强化要素保障、优化政务服务等五大方面着手。
在支持研发创新上,《措施》要求强化技术研发创新、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新药及医疗器械研发、支持新兽药研发、支持承接临床试验。值得注意的有以下几点:1.推行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制度,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科技型企业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2.对创新平台提供多种途径的资金支持,包括对晋级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科技创新平台给予300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性补助;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择优分别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新增仪器设备投资30%,最高2000万元、3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等。
在壮大市场主体上,《措施》要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改升级、支持产业数字化。其中,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提出,要对新进入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行列的生物医药企业,按照上年度更新先进生产研发、检测试验设备实际投入金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促进产业化发展上,《措施》要求支持创新药、仿制药产业化,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化,支持高端中医药产业化,支持兽药产业化,支持健康消费品产业化,鼓励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其中,鼓励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明确要求,对新建并经认定的生物医药健康领域的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专业技术平台,或者已建平台新增设备的,按平台设备购置总额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在强化要素保障上,《措施》要求打造人才高地、保障生产要素、加强金融服务。其中,加强金融服务将重点投资扶持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医药企业和重点项目;鼓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加大对生物医药产业相关金融产品的服务,助力生物医药行业上市公司量质双升。
在优化政务服务上,《措施》要求加快政策先行先试、加快审评审批改革、优化行业监督管理。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在我省综合保税区内设立研发机构,享受进口税收优惠;建立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和公共技术平台,支持开展基因测序技术临床应用,支持开展感染微生物、罕见病等基因质谱试点。
我国生物医药创新呈现典型的集聚发展特征。北京、上海、苏州、杭州、广州、深圳等创新资源丰富的城市,聚集了大量研发型生物技术公司,建立了系统完整的产业服务体系。河北省通过《措施》为当地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有助于吸引相关企业聚集,打造新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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